电力上市公司以“混”促“改”探索新模式
来源:厚德东方数据中心 | 作者:厚德东方 | 发布时间: 2021-12-25 | 1196 次浏览 | 分享到:


 

一、基本情况 

甲方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主要从事水力发电业务,是国内最大的电力上市公司。作为“双百企业”之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落实国家关于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国资委等有关部委的大力支持与指导下在本层级改制上市的基础上,推动“混改”、上市,依托重庆“四网融合”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并纳入国家第二批“混改”试点企业。 

二、主要做法(细节略)

按照中央关于“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电力体制改革精神,甲方单位因地施策、因业施策、因企施策,积极参与增量配售电业务改革试点工作,坚持“产权多元化与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相结合、引资本与转机制相结合、市场运作与依法合规相结合”的总体原则,通过“三步走”稳妥地实施重庆区域配售电业务混合所有制改革。 

(一)把握市场机遇,打造“混改”平台 

通过“投资增量+并购存量”的发展模式,拓展配售电业务,推动建立股权多元、主业突出的配售电业务“混改”平台。

1是通过“投资增量”,拓展重庆两江新区增量业务

2是推动设立“混改”平台,将产业协同、突出主业。对煤炭、铝加工、硅业、“三产多经”等非主业实施资产剥离,将配售电及综合能源业务作为未来主业发展方向,聚焦做强做优做大主业。 

(二)转换经营机制,激发企业活力

  积极探索法人治理规范化、激励约束市场化等改革措施,充分发挥中央企业的专业优势和资金优势、地方国企的资源优势、民营企业的市场化运营优势,实现各类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 

1是优治理。构建了由中央企业、地方国企及民营股东“分天下“的多元股东结构,通过公司章程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经营层的权责关系,所有股东制度不对接、管理不延伸,充分发挥董事会在的公司治理中的核心地位和重要作用,确保董事会依法行使重大决策、选人用人、薪酬分配等权利。 

2是转机制。推行实施了职业经理人制度,同时明确了市场化选聘的职业经理人薪酬不受企业工资总额限制,不搞层层降薪,实行“固定工资+浮动工资”为主的薪酬制度,薪酬与公司效益挂钩,能升能降,薪酬水平与市场接轨,考核优、薪酬高,考核劣、薪酬低。建立市场化的运行体系,极大地调动了企业经营层的积极性,“混改”当年净利润同比增长10%。 

(三)推动整合上市,做强国有资本 

通过配售电业务整体上市,有效地放大了国有资本功能,提高了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

1是积极向水利部、国务院国资委汇报,明确了重庆配售电业务上市的方案和路径; 

2是超常规推进配售电整体上市各项工作,历时6个月梳理整改上市待规范事项94项;加快推动国务院国资委预审核、评估备案、正式审批等审核程序,3个月内完成所有国资审批程序;协调25家股东就估值对价达成一致意见,按期签署交易相关协议和承诺文件,按期推出重组方案并报中国证监会审批。

   3是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积极与监管机构沟通,解决整体上市政策障碍;及时启动重大资产重组反垄断审查工作,达成资产交割必要条件。 

三、改革成效

混合所有制改革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突破口。甲方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大胆探索创新,规范务实操作,从战略投资者选择到法人治理结构设置,始终把企业长远发展、实施制度创新摆在最突出的位置,通过一系列制度创新,激发了企业内生动力和竞争力,放大了国有资本功能,实现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一)创新“混改”途径方式,为顺利实施“混改”提供有益借鉴

甲方单位结合配售电业务实际情况和“混改”需要,创新采用“新设混合所有制平台”的方式实施“混改”,“混改”平台自设立之初就聚合了参与主体各自的优势;通过初始的制度设计,规避了原有行政化管控、散乱式管理和运营的弊端,创造出较高发展起点、高效市场化基因、规范管理的有利条件,有助于加快实现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迈出实质性步伐。

(二)优化制度设计,为“混改”企业管控进行有益探索 

“混改”的关键在于通过“混改”为企业转“制”,真正把董事会职权落到了实处,并逐步建立了市场化的经营管理制度,提高了运营管理及决策效率。 

(三)以“混改”促“电改”,为地方经济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实施“混改”后,甲方单位改变了过去地方电网规模小、孤立分散、电力保障能力弱的“小、散、弱”局面,构建了一张有一定规模和市场竞争力的配售电网络,在提高供电安全可靠性和能源保障能力的基础上,实现了“降电价、降投资成本、降运维成本,服务提升”的“三降一升”电改目标,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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